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城市建设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由城市建设杂志社理事会发展而来,由国内外城市建设领域的领导、专家、教授、企业家及各界相关人士共同组成的杂志社内部联合组织。理事会属自愿合作性质,理事会成员互利互惠、共享资源,并积极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创造良好条件。
以“把脉城市建设发展、解读城市经济热点、展示城市创新方略、弘扬城市和谐文化”为工作宗旨的城市建设杂志社,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的中央科技类新闻出版单位,也是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媒体联盟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网(www.zgcsjs.org.cn)是城市建设杂志社唯一官方网站及唯一投稿指定通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00016,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第006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83。由杂志社出版发行的期刊有《城市建设》杂志(中央科技类行业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邮发代号80-306),《城市建设理论研究》杂志(国家级重点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城市建设杂志社与新加坡城市科学出版社合作出版发行了10本国际中英文期刊,分别是:《Journal of Smart Cities(智慧城市)》ISSN 2382-641X(Print) ISSN 2382-6401(Online);《Journalof Sustainable Urbanization,Planning and Progress(可持续城镇化规划与进展)》ISSN 2424-8053 (Print) ISSN 2424-9882 (Online);《Applied Environmental Biotechnology(应用环境生物技术)》ISSN 2382-6436 (Print) ISSN 2424-9092 (Online);《World Construction(世界建筑)》ISSN 2315-4586 (Online);《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Geography(国际地质学)》ISSN 2424-9416 (Print);《Advances in Material Science (材料科学前沿)》ISSN 2424-841X (Print);《建筑结构》中文期刊,ISSN 2424-8908;《市政工程》中文期刊,ISSN 2424-8797;《园林景观》中文期刊,ISSN 2424-8762;《节能环保》中文期刊,ISSN 2424-8827。理事会成员可优先发表符合要求的相关行业学术文章。
第二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良好信誉,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突出贡献,并愿意履行本章程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可申请成为理事会成员单位。
第三条:理事会将依托于杂志社所属中国城市建设网、综合期刊、学术期刊及智库专家团队等优势资源,为理事会成员单位提供战略支持及资源协调。理事会利用融合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论坛活动为一体的立体互动方式,为内部成员服务,理事会还可以组织投资与发展战略咨询研讨会和学术交流研讨会等活动,为理事会成员单位创造更多合作机会,创建理事会成员单位与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良好沟通渠道,搭建管理者之间金融、信息、科技交流的高端平台,助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由城市建设行业相关管理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建材企业、规划设计施工机构、建设领域其他相关企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的代表组成。理事会设荣誉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城市建设杂志社。
第五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任。加入理事会本着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申请加入理事会的单位须填写中国城市建设网理事会成员登记表,签署理事会合作协议,经理事会确认后成为正式会员,并由理事会颁发相应牌匾和证书。如届满不提出变更或退会,视为自动连任。
第六条:理事长由理事会常务会议及秘书处推举产生;秘书长及秘书处成员由城市建设杂志社委派兼任;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根据各成员单位入会申请由理事会常务会议及秘书处通过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理事会的工作,听取秘书长的工作报告,对中国城市建设网、《城市建设》杂志、《城市建设理论研究》杂志及所属期刊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单位享有的权利
(一)颁发荣誉证书及理事会成员单位牌匾。
(二)享有优先在中国城市建设网上发布理事单位介绍、动态及广告宣传。
(三)理事会成员单位可免费在《城市建设》杂志“风采”栏目中刊登单位的科研成果相关的新闻稿10篇,并可推荐符合《城市建设理论研究》杂志要求的学术文章10篇。
(四)理事会成员单位可优先获得在中国城市建设网和《城市建设》杂志上发布对理事会成员单位领导的专访,宣传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企业文化及经营业绩,介绍企业科技创新的新理念和新举措等。
(五)理事会成员单位每届可在中国城市建设网或《城市建设》杂志上获赠发表不同数量的宣传广告:荣誉理事长单位每届可获赠刊例价1000万元广告费;副理事长单位每届可获赠刊例价500万元广告费;常务理事单位每届可获赠刊例价200万元广告费;理事单位每届可获赠刊例价100万元广告费;会员单位每届可获赠刊例价30万元广告费。理事会成员单位推荐其他单位广告也可享受刊例价的7折优惠。
(六)理事会成员单位可免费获赠全年《城市建设》杂志。
(七)理事单位可参加由城市建设杂志社联合国际、国内相关机构主办的“中国城市建设峰会”及相关活动,荣誉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及常务理事单位可免费参加,并优先享有在活动现场进行宣传推广。
(八)理事会成员单位可参加理事会组织的会展活动、学术研讨会、招商推介会、商务洽谈活动、调研活动、企业家联谊会以及各种咨询服务活动。
(九)理事会可协助成员单位举办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协助理事单位开展信息发布,技术交流活动等,将相关宣传稿件发至中国城市建设网;理事会还可通过自身和相关渠道协助成员单位解决其在研究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十)成员单位可参加理事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新闻界及业内人士举办的高端论坛,提高理事单位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十一)成员单位有权通过理事会进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资讯的咨询,享有理事会提供的政策法规及业内信息咨询服务。
(十二)理事会定期召开理事会议,及时总结交流理事单位的新技术成果及优势产品,并予以宣传报道。副理事长单位1名代表免收会务费并上台发言。
(十三)当理事会成员单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获得理事会法律援助和城市建设杂志社的媒体支持。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单位应尽义务:
(一)遵守理事会章程,执行理事会会议决定,根据理事会要求向中国城市建设网和《城市建设》杂志提供稿件、信息,并自觉维护理事会及杂志社的声誉。
(二)关心杂志社和网站建设,为理事会发展出谋划策。
(三)按本理事会章程规定提供本单位需要宣传的资料。
(四)理事会成员单位可委派专人定期与理事会秘书处进行联系,提供本单位相关信息及资料,反应理事单位需求,确保理事单位相关权利的实现,协助秘书处开展理事会的其他工作。
(五)为保障理事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理事会成员单位可向杂志社预缴如下广告费:1、荣誉理事长单位一百万元,2、副理事长单位五十万元,3、常务理事单位二十万元,4、理事单位一十万元,5、会员单位三万元。本届未使用的广告版面可顺延至下届,预缴的广告费用不予退还。杂志社对收到的广告费根据成员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第四章 入会程序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单位入会程序:
(一)填写中国城市建设网理事会登记表;
(二)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三)理事会审核;
(四)理事会秘书处向已批准的理事单位发入会通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所有活动宣传服务及广告费用一律汇入杂志社账户。开户名:《城市建设》杂志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白纸坊支行11001069800053009781。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城市建设网理事会决议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城市建设网理事会。
第十三条:详情请来函来电或登陆网站www.zgcsjs.org.cn.